为贯彻落实《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》,京津冀三地将对机动车超标排放进行协同监管和执法,非道路移动机械将统一登记管理。此次协同立法,完善了京津冀区域协同治理的措施,建立了三地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共享平台,通过区域会商、信息共享、联合执法等方式,协同监管。